李少华主任律师,合肥安徽坤天律师事务所首席创始合伙人.主任.书记。安徽大学法学、企业管理双学历。自1986.6合肥毕业分配县城任多家公司高管15年,自2002专职律师于太和安徽惠君律师所及阜阳安徽弘大律师所合伙人.副主任,工作阅历县地市整整30年的2016.6回肥,先创办阜阳弘大(合肥)律师(分)所任主任兼书记,后命名创办合肥坤天律师所任主任兼书记至今。工作中考获经济师、刑事专业律师、投资项目分析师、融资经理师资格证。持恒好学的企业管理和法学理论知识,实战实操的公司管理和法律办案经验,为给公司及企业家私人提供法律服务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蕴和技能沉淀。
擅长三大领域并领衔律所三大专业部:
1、公司(企业家私人)法律顾问:擅长公司法、合同法(民法典)、劳动法及与刑事法的交叉,并结合十多年公司高管履历,受聘近20家公司(企业家私人)法律顾问,以预防民刑法律风险为主,审查章程、合同,实战股权设计、转让、收购、代持,实操国资与民企资本合作、公司兼并尽职调查与法律意见,参与商事投融资治谈,至今办理合同及涉公司纠纷案900余件。
现任合肥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副主任,省律协和合肥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委员。
2、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交易:擅长建设工程施工与房地产法、公司法、合同法(民法典)及与刑事法的交叉,并结合十多年的公司高管履历,受聘多家建工房产公司(企业家私人)法律顾问,以预防民刑法律风险为主,洽谈工程投资承包,全程法律服务建设施工。至今代理(建设施工、机械租赁、装饰装修、钢结构工程、房产交易、项目投融资)合同纠纷案200余件。
任省律师协会工程建设施工与房产专业委员,中国商业协会投融资项目分析专业委员。
3、刑事辩护、刑附民赔偿代理:擅长刑事法及与公司法、合同法(民法典)、民商法的交叉,并结合十多年公司高管履历,至今辩护公司董监高涉刑、投融资涉刑、经济金融涉刑、民商涉刑、网络信息涉刑、人身健康生命侵害涉刑及赔偿、毒品涉刑案500余件。经辩护,公安撤案、检察不起诉、审判无罪或不处罚或改变罪名或减轻量刑、伤害赔偿,均有一定量成功。
任省司法厅法援中心“安徽省直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团律师”主辩省高级法院重特大案。
执业恪守:忠于法律,坚守委托,专业敬业,不畏艰难,不惧权势,追求公平与正义!